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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遇到一商户,受理两笔5000元的信用卡消费,持卡人向发卡行提出调单,由于商户没有保存签购单,所以导致收单行损失10000元,后收单行直接划扣商户10000元最终POS代理商赔付买单。
后来咨询银联,持卡人提出调单之日起20天之内没有提供有效单据,那么商户就得承担损失,就算是20天之后找到了签购单,想追回这笔款项也只能是协助拖收的方式,需要持卡人同意该两笔款项支出才能追回。
但问题是持卡人既然是恶意调单,岂会同意?
如果是这种情况,需要如何处理?
如果我叫张三,我签字时签李四,那我岂不是很容易就可以调单吗?
而且现在的商户没有核对签名的习惯,有的甚至直接把小票丢掉。
这种情况需要如何应对?
商户是否有其它证据表明持卡人曾进行消费,如是否有其它购物凭证,甚至是视频等;如果没有那么根据收单行与商户之间的协议,商户未尽到保管交易凭证的义务,因此需要承担此损失。这种情况一般需要通过法律诉讼方式才能向商户追讨损失。
另外也可以协同商户一起进行报案,目前大城市的监控设备比较齐全,可以请求警方调取周边的监控设备查证交易时间前后是否有持卡人出没的资料。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非常的麻烦,耗时耗力,现在不管是银行还是银联大多站在持卡人的角度去处理问题,即使最终申诉成功,也比较难追求持卡人的责任除非金额较大,否则至多个人信用受到影响。
持卡人需要证明仅仅因为调单失败而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发卡银行才可以通过特定的原因码去帮持卡人提起拒付。如果持卡人的损失并非由于调单失败而引起,比如是伪卡交易造成,调单失败不过是一个调取凭证的过程失败,并不是直接引起持卡人损失的原因,那么收单银行可以将责任转嫁给发卡银行!
调单对恶意消费者来说,是有一定成本的。而且消费者可能是凭密交易,消费者调单风险更大。这个问题其实是签购单保存的问题,这是调单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案例中有可能是消费者精心准备的恶意调单,信用卡不设密码,刷卡消费后通过某种途径确知商户处的签购单已不存在,故申请调单的。
银行卡消费时,商户有义务区别和分辨用户签名,首要是保证签名和银行卡上签名保持一致,这样即便是出现张三签李四的名字的情况,商户也可以免责。但如果不检查签名,不保存签单,这个损失只能是由商户来承担。
从业务规则来说,商户受理不规范,造成持卡人的退单,持卡人是合理的使用规则进行操作,损失肯定是商户承担,所以不存在偏袒的情况出现;只要商户能够提供签购单,收单机构还是会合理利用规则进行请款,避免商户损失。
针对这种情况,该持卡人如果有多次类似原因退单的情况,进行仲裁时应该还是有机会胜诉的;
如果涉及金额较大,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是比较可行的;小金额的情况,商户就当是花钱买教训,可以提高商户规范受理的习惯。
近期部分代理商反馈,持卡人恶意拒付的情况有所增加,不排除目前部分人利用现有的收单行业的违规机构问题获利的情况。
1、签购单小票上故意签错名字或不签;
2、对于存在套码、跳码的POS机直接否认交易,如A在餐馆吃饭消费3000元,签购单显示非该餐馆信息或者MCC非餐饮类即发起拒付;
对于代理商违规办理的POS,一旦持卡人恶意进行拒付,最终成功的可能性较高,因此请各方引起重视!
交易成功一定要有小票,并让持卡人签字,大额交易必须核实持卡人身份证,然后保存好。
没有出小票的时候,进行最后一笔补打,看能否打印出来,如果是打印不到小票,就做一次查询余额或再次交易1毛钱,再在工作日打客服电话查询,这时不管持卡人有没有收到扣款短信,都不要给持卡人商品,也不要退现金。
持卡人如果不同意,就告知他没有小票签字,这笔交易是不成功的,如果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退款,可以向发卡行打电话发起银联调单,这样可以追回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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